200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练习题
(发布时间: 2008-6-17 9:56:00 来自:)

64、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实现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A、B、C、E)
A出让
B租赁
C划拨
D抵押
E作价出资入股

65、法律对集体所有权的限制包括(A、B、E)
A不得转让集体土地所有权
B不得擅自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C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D不得向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包土地
E不得将集体土地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66、甲在北京城区拥有一处四合院,并拥有房屋所有权证,该四合院共占地150平方米,其中正房三间和厢房一间共占地90平方米,场院占地60平方米。甲享有的权利包括(A、E)
A四合院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B对四合院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一同处置的权利
C对场院占用的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单独设定抵押的权利
D甲立遗嘱:甲死亡后三间正房由小儿子继承,厢房由大儿子继承,其他动产由两个女儿共同继承。该遗嘱有效。
E可以单独出租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67、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转让后该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可能为(A、D)83
A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C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
D如果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当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如果保留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按规定将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68、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依法收回其场地使用权,应具备的条件及其代价包括(A、C)105-108
A因修建公路提前收回场地使用权,政府应对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给予相应的补偿
B因修建公路提前收回场地使用权,政府应对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补偿
C甲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没有提出申请延长经营期限被收回场地使用权,政府对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均不予补偿
D甲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提出申请延长经营期限未被批准被收回场地使用权,政府对场地使用权给予相应补偿,但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补偿
E因土地灭失被收回场地使用权,国家无需返还甲公司支付的场地使用费的剩余部分

69、甲公司以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其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A甲企业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B甲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C甲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D甲企业在法宝义务期内未动工开发,但原因是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则政府不能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甲企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罚款

70、下列关于村农民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B、C)
A依法承包的“四荒”地使用权不需办理土地登记即可直接抵押
B依法承包的“四荒”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应经发包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C农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经集体所有者同意
D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农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E农地使用权抵押需经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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